第402章 炼狱狂欢1
这个时候大学生虽然已经不那么稀奇,可谁家要是出一个大学生还是很有面子的。
原主的爸妈在镇子做了点小生意,家庭条件还行,不过要是跟人家城里有钱人比条件就很一般了。
可即便是这样,小姑娘还是被人给盯上了。
大二才开学没几天,已经褪去高中生土气的任司锦,就接到了一封情书。
说是情书倒也没那么夸张,但的的确确是表达要追求她意愿的一封信。
情窦初开的年龄,平静的心湖一下子被这封信荡起层层涟漪。
很快,一个叫李钧骜的男孩强势闯进了她的生活。
李钧骜长着一张不算太帅,阳光开朗又带着点书卷气。
正是时下丈母娘眼中最喜欢的女婿脸。
他戴着无框眼镜,笑起来有点腼腆,性格却开朗大方,干干净净的,让人一见就觉得很有好感。通天阁小说
经过了足足一个月的朦胧暧昧期,两人顺理成章成为了男女朋友。
甜蜜的爱情让原主沉醉其中,李钧骜的细心温柔让她如坠云端。
牵手、拥抱、壁咚,鲜花、红酒、昭告身边朋友。
亲吻、心跳、偷尝禁果……
阴天下雨时热气腾腾的早饭、小日子里红着脸买回来的卫生用品、初雪翩然时的动情表白……
任司锦爱惨了李钧骜。
脸蛋圆圆,眼睛圆圆,笑起来还有两个小梨涡浅笑姑娘,已经打算好一毕业就跟相爱的人结婚。
为他穿上洁白的婚纱,挎着他的臂弯,走进永恒幸福的婚姻殿堂。
三餐四季,一心一意。
一屋二人,白首偕老。
大二结束的那个暑假,他们相约去爬武峰山,听说那里是见证爱情的圣地。
清晨,太阳似一位娇羞的少女从地平面上缓缓升起,将天空染成了橙红色,云彩如一片片绚丽的锦缎,为少女披上绚丽的衣裳。
李钧骜手掌呈喇叭状,大声喊着“我爱你!”
那一刻,原主觉得自己一定是世界上最最幸福的姑娘。
在武峰山玩的第三天,李钧骜仿佛突然想起,对原主说:“我表舅家离这不远,我妈还让我过去看看来着,差一点就忘了。不如你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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