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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网红教父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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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手势舞决赛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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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直播之前,成轶并没有预谋唱这首歌,只是气氛刚刚合适,又正好遇到了在操场上弹钢琴的学长。

  反正他只记得两首歌,肯定是要在这两首歌正主发布之前发布出来的。

  他预料到《少年》会火,但是爆火程度,也是远超他的想象。

  在互联网上引起的风暴,正在发酵。

  一夜之间,挂上了X站日榜第一,违博热搜第二。

  这年头,好歌太少了。

  特别是这鲜肉,那鲜肉出来之后,一个个标榜自己是歌手,结果拿得出手的歌没有。

  全是带着破英文,加点说唱,鬼畜狼嚎的东西,除了挂在不知名的野鸡榜单上供粉丝自嗨以外,普通观众听都没听过。

  只能说唱功仅粉丝可见。

  论起传唱度,一首二十年前的《两只蝴蝶》能碾压得他们叫爸爸。

  那是正经音乐人吗?那就是卖男色的。

  可《少年》就不一样了,虽说达不到《十年》,《海阔天空》那种程度,但至少是个朗朗上口,感染力强的励志歌。

  业内识货的人还是很多的,国内很多知名的唱片公司联系成轶,说要帮他出歌。

  这些唱片公司放言:顶级的录音室,我们有!宣传团队,我们有!我们可以把你捧红!

  甚至有一家唱片公司声称,只要成轶把作品版权卖给他们,就可以预付30万,后面如果卖的好,还会按照我7你3的比例分成!

  成轶听了后,直接把电话给他挂了,什么特么的资本家。

  卖给你们?别逗我乐。

  不说三十万是无稽之谈,光是版权这一块,成轶就不可能答应。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首歌曲的版权组成。

  一首歌的版权,包括词版权、曲版权、表演权益和录音版权。

  词曲版权以及表演权益肯定是在成轶这里,但是如果交给唱片公司去制作,那录音版权就不在成轶这里了,在唱片公司手里。

  严格意义上来说,如果成轶以后用这首歌去谋利,唱片公司完全是可以告他的。

  成轶现在又不缺钱,肯定不会把歌曲版权交给别人,他要完全掌握在手里。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这首歌先录下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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