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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车不还,我转手送他吃牢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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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9章 赶趟似的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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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问室内。

  “你们不能拘留我。”

  在地头恼羞成怒的,带头砸李俊耀车的老头,面对着两个探员说道;

  “我孙子已经被軍校录取了。”

  “马上就要开学了。”

  “要是我被拘留了,说不定影响他,让他入不了学呢。”

  “反正,这次的事情,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就是我们偷了几个地瓜而已。”

  ........................................

  只是......

  听着这一番话语。

  负责审问这老头的张倩与另外一个女探员,面面相觑。

  “谁告诉你,只是偷了几个地瓜的事情?”

  张倩皱着眉头问道。

  ........................................

  没等着老头说话。

  张倩便是继续说道:

  “那位李先生的车,不是你带头砸的。”

  “你知道这已经涉嫌故意破坏他人财物了吗?”

  “而那辆房车,至少是三十万,这已经构成了数额巨大这一条件,而这时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还有,你们多次在未经那位李先生允许的情况下,进行道歉盗窃。”

  “三次以上的盗窃即遂,已经可以认定为多次盗窃了。”

  “这又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还有,你们涉嫌多次抢劫。”

  “这条最重!”

  “多次抢劫的,将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

  ........................................

  听着这话。

  那老头有点慌了。

  “不是说老人家不用负法律责任吗?”

  这老头慌乱地说道。

  听到这话。

  张倩便是明白这老头了解点法律,但不多。

  旋即。

  她便是解释起来:

  “老年人并不是法律的免死金牌。”

  “根据法律规定年龄达到70周岁以上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满7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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