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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界此间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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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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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长羽枫说的,他需要一根魔杖,虽然他是剑士组的比赛,隐瞒会魔法的事实目前并不是一件坏事,扮猪吃老虎罢了,即使是这样,也没有多少敌人会真正的轻敌吧,又不是来找你切磋的,一不小心就会化成骨灰的生死对决,轻敌只能说不爱惜自己的生命。

  那是愚蠢。

  话说回来,出龙大会所有小孩子的资料都是公开的,并且每个小孩子只有六岁的这一次机会而已,错过,就等于与高等学府无缘,当然你可以赚钱了去战胜你的对手的学府里逛一逛。

  每个人都是小孩子,但能力等级就是不一样。出龙大会的重要程度,参加的小孩子可能没有那么有印象,但是对于日后经历了巨大差别的成年人来说,就是完全不一样的光景。

  残酷吗?

  残酷。

  但是没办法。

  有人欢喜,自然有人愁。

  这不是非黑即白,只是前路漫漫,长夜何其多。

  我们只能慢慢的对那些出龙大会的失败者说,在这个世界上,活的,开心就好。

  资料上明写着剑士与魔法双修的少年少女其实是很多的,一方面有野心的父母不愿意孩子成为单纯的剑士被魔法师一下子炸死,所以会同时学习魔法。一方面又不愿意看着自己孩子成为单薄的魔法师被别人一剑干翻,所以,练体练法兼顾早已经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剑士的弱点太过于笨重,不太好承受魔法的攻击,也都知道魔法师最怕近战单挑,那么,他们就不会动脑子想想办法克服弱点吗?当然不会。

  把别人当成傻子的人永远只能是傻子。在这里,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

  但是,人的精力有限,程度也就各不相同,没到火候一下子就会被别人看穿。许多人在尝试一种东西达到了极致,或者到达了极限,又或者只是合格的水平就尝试新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的。

  就像会写一手好书法的人会唱很好听的歌,完全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再者,就算不是全能,精通几样的人大有人在,有时候这并不是一种天才,只是汗水之功罢了。

  为了防止会魔法的剑士组的小鬼们恶意出招,这一点是必须提防的。通天阁小说

  这无关小孩子下手没分寸,气急败坏的,为了赢不择手段的大有人在,这种行为可以理解,但是不可以原谅。

  就算没有这样气急败坏的小鬼,也需要将魔杖备着。

  才能安心。

  在艾米纳和拉杰尔选衣服的时候,他径直去了魔杖店。公国的魔杖都被管制,也就是记名编号,实行担保制,担保人就是购买魔杖的特殊押金。

  魔杖无法量产,都是人工制成。就算是使用相同的芯制成,也会因为制作人手艺的不同而出现差别。

  温缇郡魔杖店的老板是个矮矮的小老头子,不是地精,单纯的人类老头,只比长羽枫高了一点点,白发梳的很整齐,补了个假牙,雪花亮,精神气很足,眼睛亮的会放光,一看就是个会生活的小老头子。

  没有什么人会在比赛前来买魔杖。

  原因很简单。就像是考试前才看书一样。

  “一根好的魔杖是会选择它自己的主人的。”

  这是他的口头禅。

  当他第一眼看到长羽枫的时候,说的就是这句话。

  “参加出龙大会的魔杖重在小巧轻便,小孩子也可以将灵力提取出来使用。”老板的手在一排的魔杖盒子上掠过:“这些都是不错的选择,小孩子用起来得心应手的总是用这款。”

  老板拿出其中一个盒子,上面刻着很古朴的文字,那应该是魔杖本身的名字。

  “每一个魔杖都有他们自己的名字……它的名字叫做弗洛塔。&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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