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随时会变成前夫哥的陆神
事不是找陆时屿,而是去买冰淇淋。
平日里两人那么黏糊,跟连体婴儿一样,现在分开了不是应该很着急吗?
“明舒,你要不要先弄清楚自己在哪里?”
“有你们在,我还能走丢了么,我先吃口冰淇淋。”
她没敢多吃,只是尝了个味,就把剩下的冰淇淋给了随行的工作人员,拜托对方要在冰淇淋融化前吃光。
李烨:……
明明是哄着明舒兜圈子,为什么变成了劝她赶紧找人?
【我也想吃老婆剩下的冰淇淋,香香的甜甜的……】
【陆神:住脑!】
粉丝切换到了陆时屿的视角。
他的‘出生地’是在政府大楼附近。
想要找到明舒很简单,她娇生惯养不会持家,对钱没有概念,就算拿着10法郎,也不会搞省吃俭用那一套。
只要在冰淇淋店铺附近,就有一定概率能碰到她,但问题是,这附近的冰淇淋店不少。一家家过去找,浪费时间不说,她不一定会在这片区域。
【陆神快点去找你老婆,她在炫冰淇淋!!!】
【哦莫,我哥走在这种异国风情的街道上,好像在拍时尚大片哦~】
【路边回头盯着陆神看的MM就是我的眼替】sttgxcl.com
【查了下位置,陆神和舒崽之间不算远,不兜圈子半个小时能碰头,兜圈子那就说不定多长时间了】
【这一对的希望全部寄托在陆神身上了,舒崽已经快把她的钱钱花完了……】
明舒坐在一个石阶上,她手里捧着一个小吃盒。
里面装着三根香喷喷的白香肠,这是用苏世黎当地特殊石头拷出来的白香肠,搭配芥末酱吃口感非常好。在白香肠旁边,还有一小堆炸薯条,可以说这是满满一盒垃圾食品了。
“对不起钱钱,对不起肚肚,可是它们真的很香很好吃。”
她脚上蹬着一双陆时屿早上给她穿的平底粉色麂皮短靴,白色打底裤外罩着一件同色系针织长裙,上半身看起来更暖和,是一件粉色貂皮披肩。柔软白皙的皮肤在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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