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补充前面没有写的塞北军团编制(终)
至于两个装甲集团纵队(装甲师)则编制如下:
每个装甲纵队(装甲师)一万三千七百二十五人,而营/步兵团)
辖师部、师部连、侦察营、通信营、两个步兵团、装甲炮兵团、装甲团、防空营、反坦克营、工兵营、师辎重队。
师部:军官三十二名,军士三十二名,士兵七十八名,装备步枪九十五支,手四十四支,冲锋枪三支,轮式车辆三十二辆,摩托八辆。
师部连:军官三名,军士三十七名,士兵一百七十九名,装备步枪一百三十八支,手六十五支,冲锋枪十九支,轻机枪十六挺,重机枪两挺,八十一毫米迫击炮两门,二十毫米防空炮四门,七十五毫米自行反坦克炮三门,轮式车辆三十一辆,摩托二十八辆。
装甲侦察营:军官二十七名,军士二百二十三名,士兵六百九十二名,装备步枪四百三十四支,手枪三百三十六支,冲锋枪二百零六支,轻机枪一百四十七挺,重机枪四挺,八十一毫米迫击炮十门,火焰喷射器六具,二十毫米反坦克炮三十五门,七十五毫米自行反坦克炮十三门。
装甲通信营:军官十六名,军士一百零三名,士兵三百九十六名,装备步枪四百四十四支,手六十九支,冲锋枪五十一支,轻机枪三十五挺,轮式车辆一百一十四辆,摩托十四辆。
装甲团:军官六十九名,军士五百五十三名,士兵一千一百二十六名,装备步枪八百八十二支,手七百零四支,冲锋枪二百二十八支,轻机枪二百五十二挺,二十毫米防空炮六门,三十七毫米防空炮八门,三九式坦克长身管五十二辆,三九大改坦克五十一辆。轮式车辆三百一十三辆,摩托五十三辆。
机械化步兵团:军官六十四名,军士四百三十六名,士兵一千七百九十四名,装备步枪一千三百七十三支,手五百九十五支,冲锋枪三百三十六支,轻机枪二百二十四挺,重机枪二十六挺,八十一毫米迫击炮一十四门,一百二十毫米迫击炮八门,火焰喷射器二十四具,二十毫米防空炮二十五门,七十五毫米自行步兵炮十二门,一百五十毫米自行重步兵炮六门,轮式车辆四百零四辆,摩托八十一辆。
团部:十六人,步枪七支,手枪六支,冲锋枪三支,卡车三辆,摩托三辆。
团部连:一百四十七人,步枪九十三支,手五十支,冲锋枪四支,轻机枪十四挺,卡车二十九辆,摩托十七辆。
装甲掷弹兵营:军官二十六名,军士一百六十八名,士兵六百六十三名,步枪四百五十六支,手二百四十二支,冲锋枪一百七十九支,轻机枪一百一十五挺,重机枪一十二挺,八十一毫米迫六门,一百二十毫米迫四门,二十毫米牵引防空炮十八门,七十五毫米自行步兵炮十二门,轮式车辆一百五十八辆(包括一百二十五辆装甲人员输送车),摩托二十四辆。
营部:四十三人,步枪二十四支,手九支,冲锋枪十五支中,轻机枪六挺,轮式车辆八辆,摩托四辆。
三个装甲掷弹兵连:各一百八十三人,步枪八十三支,手枪五十五支,冲锋枪四十五支,轻机枪二十九挺,重机枪四挺,八十一毫米迫击炮两门,二十毫米牵引防空炮六门,七十五毫米自行步兵炮两门,轮式车辆二十五辆,摩托四辆。
连部:十六人,步枪十一支,手枪两支,冲锋枪三支,轻机枪两挺,轮式车辆四辆,摩托两辆。
三个掷弹兵排:各30人,步枪12支,手10支,冲锋枪8支,轻机枪9挺,轮式车辆4辆。
重武器排:50人,步枪28支,手12支,冲锋枪10支,重机枪4挺,81迫2门,75自行步兵炮2门,轮式4辆,摩托2辆。
防空排:27人,步枪8支,手11支,冲锋枪8支,20毫米防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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